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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4 09:47 | by d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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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放的所谓机动车“环保标志”现在客观上已成为相关部门针对外省事车辆的一种敛财工具,对此我在4月7日上海市环保局网站局长信箱http://www.sepb.gov.cn/jzzc/mail.jsp 给张全局长发信提出以下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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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大人:
我是一名江苏车牌的车主,3月30日驾车从沪宁高速驶入上海,在收费口已经缴纳了30元的入城费并领取了有效期为7天(截至日期为4月5日)的临时环保标志。昨天4月6日,我在上海闸北区某路段被交警开单罚款,理由是没有贴上海的“环保绿标”。而今天(4月7日)我去环保标志发放点申领这个“环保绿标”,但被告知必须先缴纳2个月的上海市贷款道路通行费,否则不予办理。而且即使缴纳了,也只能给与缴纳期限相同有效期的环保标志。
我想请问局长大人几个问题:
1.这个“环保标志”到底是用来标识车辆是否达到排放标准的还是用来标识车辆是否缴纳了上海市道路通行费的?
如果是前者,为何存在有效期?难道我的车4月5日符合环保标准,4月6日就不符合了?我买了两个月的通行费就符合标准两个月,第三个月不买就不符合了?
2.申领“环保标志”,为何要与缴纳贷款道路通行费绑定?
据我所知,对于外省事车辆滞留上海超过7日且不满1月的,按每7日30元收取道路通行费,但为何要申领“环保标志”就必须先缴纳超过一个自然月的通行费?
我的车计划4月7日离开上海,为何我要为2天的额外滞留购买2个月的通行费才能申领到这个所谓的“环保标志”,不申领又会遭遇交通罚款?
3.我在上海市区看到许多冒着黑烟的车辆(包括公交车)也贴有“环保标志”。高速入口也是只要给钱,都给发那个临时的环保标志。而很多新型轿车都是具有国3,欧4排放标准证书的,为何还要在上海再如此麻烦的领取这个“环保标志”?
请问你们发放“环保标志”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限行排污不达标的车而只是帮助相关部门收取道路通行费吗?
对于发放环保标志限制高污染车辆驶入中心城区的出发点我没有疑问,但现实情况是这所谓的“环保标志”完全变味成为帮助某些部门针对外省市车辆的敛财工具。我认为环保局在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邮件已经抄送到相关媒体,希望您做为局长能针对上述三个广大车主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的回答和解释。
谢谢!
一外牌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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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我收到上海市环保局污控处做出的email答复:
外牌车主:您好
收到你在上海环保网站局长之窗提出的有关疑问,我们有必要再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关规定作一解释,以便于你以后来上海时能避免再遇尴尬。
首先您在入境上海时收到的是“外埠车辆临时过境凭证”而非“临时环保标志”,发放此凭证的目的是方便外省市车辆短期进入上海办事,因此是否属高污染车辆并非关键问题,只要在七日内离开上海即可。
第二,如果您要申领环保标志,根据有关规定,您应出具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缴迄凭证,以证实您确实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停留上海。注明某一段时间的目的是为了统计该阶段时间内全市各类型机动车保有量增减趋势及相应的排放总量变化。
第三、对于您还需要额外停留几天的情况,我局早已与市公路管理部门协调一致,确定由第一征稽所发放续延7天的“外埠车辆临时过境凭证”,您只需将您的述求告知工作人员即可。
以上情况供参考。
上海市环保局污控处
针对上海市环保局污控处的答复,我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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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保局污控处:
能收到你们的回复,我很高兴,但我仍然有些疑问:
首先,对于你们所回答的“入境上海时收到的是“外埠车辆临时过境凭证”而非“临时环保标志”,”我有以下疑问:
1.如果只是过境缴纳贷款道路通行费的凭证,那么应该由交管部门来印制,跟环境保护局没有啥关系。但为何在此凭证上却写着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制"?
2.此凭证背面写着“本凭证为车辆入境缴纳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时核发的临时环保凭证,。。。。。。",显而易见,此处说明了本凭证本质为环保凭证,“缴纳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时核发的”为前提条件,这也充分证明了此环保凭证的发放是与缴纳道路通行费存在依附关系。这也是我前次发信所置疑的“环保标志,为何要与缴纳贷款道路通行费绑定?”的问题。
3.在高速入口处既然对所有车辆并未做排污检测,为何还要贴此由环保部门印制的凭证?既然发放环保绿标是要限制高污染排放车辆进入中心市区,为何又对缴纳了30元过境费的车辆就可放任其进入?这似乎也印证了我对外牌车辆发放环保绿标,并不关注环保问题,而只是为了配合收取贷款道路通行费的猜疑。
第二,对于你们所回答的“如果您要申领环保标志,根据有关规定,您应出具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缴迄凭证,。。。。。。”,我想问此“根据有关规定”到底是何部门处于何目的出台的什么有关规定?为什么把两个毫无关联的事牵扯在一起?我的车是否环保跟我是否需要在上海长期停留有何关系?我还是想再问一次我上次所提的第一个问题:“环保标志”到底是用来标识车辆是否达到排放标准的还是用来标识车辆是否缴纳了上海市道路通行费的?
第三,对于你们所回答的“对于您还需要额外停留几天的情况,我局早已与市公路管理部门协调一致,确定由第一征稽所发放续延7天的“外埠车辆临时过境凭证”,我想请问,这是否意味着和高速入境口一样,不管什么样排污标准的车辆,只要再次缴纳了30元的过境费,就又可以继续在中心市区畅行?那么搞这个环保绿标还有什么意义?
归根到底,我和广大外牌车主最大的疑问就是:上海的这个环保标志为何实际上并不关注车辆是否环保,而是更关注是否缴纳了道路通行费呢?
外牌车主
作者的后记:
如多位网友所预料,我的第二封信至今石沉大海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我想相关部门不回复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理屈词穷,无法对我的置疑给出合理的解释,所以选择了装聋作哑。那么这场关于绿标的争论,孰对孰错,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当然我们提出置疑,并不是只为争一个道义上的胜利,而是要去争取改变一些不合理的现实。
相关部门目前采取鸵鸟政策想让事情自己平息,那么我们就不能让他们得逞。
很多事情只有关注的人多了,影响大了才会引起重视,网络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和途径。所以请众位车友不光在此顶贴,还请以转贴各大BBS论坛和Email的方式让更多人关注此事,有媒体方面朋友的也可请他们关注报道一下。
总之,社会的进步需要我们的共同推动,谢谢!
4月19日
前面公布的局长信箱链接直接是打不开的,大家如果也想表达一下意见,可以在http://www.sepb.gov.cn/jzzc/main.jsp点击下面的“我的信箱”留言。
我会坚持跟他们搞下去,但一个人的力量和影响毕竟有限,希望所有关注此事的朋友都能去表一个态度。
4月14日
感谢大家的支持,目前尚未收到第二封信的回复,如果收到我会及时来此发布的。
做为纳税人,我们都应该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及时不能改变现实也要讨个明确的说法,让有关部门清楚老百姓不是好愚弄的。
下面的内容,我也抄送给了人民网等媒体,也欢迎众位网友转发到各大论坛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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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大人:
我是一名江苏车牌的车主,3月30日驾车从沪宁高速驶入上海,在收费口已经缴纳了30元的入城费并领取了有效期为7天(截至日期为4月5日)的临时环保标志。昨天4月6日,我在上海闸北区某路段被交警开单罚款,理由是没有贴上海的“环保绿标”。而今天(4月7日)我去环保标志发放点申领这个“环保绿标”,但被告知必须先缴纳2个月的上海市贷款道路通行费,否则不予办理。而且即使缴纳了,也只能给与缴纳期限相同有效期的环保标志。
我想请问局长大人几个问题:
1.这个“环保标志”到底是用来标识车辆是否达到排放标准的还是用来标识车辆是否缴纳了上海市道路通行费的?
如果是前者,为何存在有效期?难道我的车4月5日符合环保标准,4月6日就不符合了?我买了两个月的通行费就符合标准两个月,第三个月不买就不符合了?
2.申领“环保标志”,为何要与缴纳贷款道路通行费绑定?
据我所知,对于外省事车辆滞留上海超过7日且不满1月的,按每7日30元收取道路通行费,但为何要申领“环保标志”就必须先缴纳超过一个自然月的通行费?
我的车计划4月7日离开上海,为何我要为2天的额外滞留购买2个月的通行费才能申领到这个所谓的“环保标志”,不申领又会遭遇交通罚款?
3.我在上海市区看到许多冒着黑烟的车辆(包括公交车)也贴有“环保标志”。高速入口也是只要给钱,都给发那个临时的环保标志。而很多新型轿车都是具有国3,欧4排放标准证书的,为何还要在上海再如此麻烦的领取这个“环保标志”?
请问你们发放“环保标志”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限行排污不达标的车而只是帮助相关部门收取道路通行费吗?
对于发放环保标志限制高污染车辆驶入中心城区的出发点我没有疑问,但现实情况是这所谓的“环保标志”完全变味成为帮助某些部门针对外省市车辆的敛财工具。我认为环保局在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邮件已经抄送到相关媒体,希望您做为局长能针对上述三个广大车主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的回答和解释。
谢谢!
一外牌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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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我收到上海市环保局污控处做出的email答复:
外牌车主:您好
收到你在上海环保网站局长之窗提出的有关疑问,我们有必要再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关规定作一解释,以便于你以后来上海时能避免再遇尴尬。
首先您在入境上海时收到的是“外埠车辆临时过境凭证”而非“临时环保标志”,发放此凭证的目的是方便外省市车辆短期进入上海办事,因此是否属高污染车辆并非关键问题,只要在七日内离开上海即可。
第二,如果您要申领环保标志,根据有关规定,您应出具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缴迄凭证,以证实您确实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停留上海。注明某一段时间的目的是为了统计该阶段时间内全市各类型机动车保有量增减趋势及相应的排放总量变化。
第三、对于您还需要额外停留几天的情况,我局早已与市公路管理部门协调一致,确定由第一征稽所发放续延7天的“外埠车辆临时过境凭证”,您只需将您的述求告知工作人员即可。
以上情况供参考。
上海市环保局污控处
针对上海市环保局污控处的答复,我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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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保局污控处:
能收到你们的回复,我很高兴,但我仍然有些疑问:
首先,对于你们所回答的“入境上海时收到的是“外埠车辆临时过境凭证”而非“临时环保标志”,”我有以下疑问:
1.如果只是过境缴纳贷款道路通行费的凭证,那么应该由交管部门来印制,跟环境保护局没有啥关系。但为何在此凭证上却写着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制"?
2.此凭证背面写着“本凭证为车辆入境缴纳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时核发的临时环保凭证,。。。。。。",显而易见,此处说明了本凭证本质为环保凭证,“缴纳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时核发的”为前提条件,这也充分证明了此环保凭证的发放是与缴纳道路通行费存在依附关系。这也是我前次发信所置疑的“环保标志,为何要与缴纳贷款道路通行费绑定?”的问题。
3.在高速入口处既然对所有车辆并未做排污检测,为何还要贴此由环保部门印制的凭证?既然发放环保绿标是要限制高污染排放车辆进入中心市区,为何又对缴纳了30元过境费的车辆就可放任其进入?这似乎也印证了我对外牌车辆发放环保绿标,并不关注环保问题,而只是为了配合收取贷款道路通行费的猜疑。
第二,对于你们所回答的“如果您要申领环保标志,根据有关规定,您应出具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缴迄凭证,。。。。。。”,我想问此“根据有关规定”到底是何部门处于何目的出台的什么有关规定?为什么把两个毫无关联的事牵扯在一起?我的车是否环保跟我是否需要在上海长期停留有何关系?我还是想再问一次我上次所提的第一个问题:“环保标志”到底是用来标识车辆是否达到排放标准的还是用来标识车辆是否缴纳了上海市道路通行费的?
第三,对于你们所回答的“对于您还需要额外停留几天的情况,我局早已与市公路管理部门协调一致,确定由第一征稽所发放续延7天的“外埠车辆临时过境凭证”,我想请问,这是否意味着和高速入境口一样,不管什么样排污标准的车辆,只要再次缴纳了30元的过境费,就又可以继续在中心市区畅行?那么搞这个环保绿标还有什么意义?
归根到底,我和广大外牌车主最大的疑问就是:上海的这个环保标志为何实际上并不关注车辆是否环保,而是更关注是否缴纳了道路通行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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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相关部门不回复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理屈词穷,无法对我的置疑给出合理的解释,所以选择了装聋作哑。那么这场关于绿标的争论,孰对孰错,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当然我们提出置疑,并不是只为争一个道义上的胜利,而是要去争取改变一些不合理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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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只有关注的人多了,影响大了才会引起重视,网络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和途径。所以请众位车友不光在此顶贴,还请以转贴各大BBS论坛和Email的方式让更多人关注此事,有媒体方面朋友的也可请他们关注报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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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支持,目前尚未收到第二封信的回复,如果收到我会及时来此发布的。
做为纳税人,我们都应该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及时不能改变现实也要讨个明确的说法,让有关部门清楚老百姓不是好愚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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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鸟枪换炮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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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4 09:47 | by


